[转载]掀起律师的盖头来——中国律师的尴尬和希望

六月 16th,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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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别人怎么说

四月 2nd,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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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律师入门二十一条(转)    

一.注意在提交起诉状和答辩状时一定要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二.尽量将同一案卷的所有材料装在同一档案袋中,以免疏漏授权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的所函。    

三.自己必须理出案情时间表,以对整个案件有全面了解。

四.在起诉状中所列原、被告信息时不要把自己当事人的电话写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上,注意在律师函上要写上自己的联系方式执业证号(特别时刑事案件),以便公干什么,我是当地民间工艺品厂的业务员,我的职业是积极地在城中寻找合适的商家推介特色的漆器、角梳、纸伞、绢扇、琉安.检察.法官联系自己。    

六.所有证据材料的原件都由当事人自己保管,律师只留下复印件,以免遗失原件导致案件发生举证不能时,承担重大过错责任。  

七.不要为了一点小钱,轻易去做律师见证!宁可让当事人自己做公证,这里面含很大风险。很多教训,无须再试!    

八.刑事方面,会见时最好2人同去,不要传递给嫌疑人任何物品(包括烟),有时候一点点的同情心会害死你。    

九.每次和当事人得谈话,都要有笔录,并让当事人签字后按手印。这个也很重要。有时候,当事人会反悔并可能诬告你。同时,目的不是做为开庭时的证据使用,而是证明你的工作量。    

十.不要轻易对当事人或其家属作出某种承诺!包括你有九成把握时,切记!    

十一.在解答咨询的时候,说的千万不要太具体。只把部分实体问题解释给当事人听,不要谈程序。因为有些当事人去咨询时还没有拿定主意是否请人,乃至是否请你!如果什么都听了,那你就只能作一次免费(或者收费)的咨询了!除非是非常大的复杂案件,但是这样的案子毕竟是少数,况且有了也不一定给一个新手来做,为了生活,为了多得到一些锻炼的机会,只有如此,先把案子接到手,实习律师的精力80%都是用来对付自己的当事人的。    

十二.不要完全相信当事人的话,关键问题和案子细节,一定要看证据。    

十三.交法院的资料及与当事人进行联络的信函应有备份,建立完整档案。    

十四.要从气势上镇住你的当事人。    

十五.注意自身形象,即使身无分文,也要穿戴不俗,气宇轩昂。货买一张皮。(不要觉得庸俗,这是工作!)    

十六.授权委托书最好叫当事人多签一份,以备开庭有冲突时更换代理人,这样提出会使你显得很老练,对同事对当事人都是如此。    

十七.不要把案件的文件或资料、有关法律条款全部给给当事人复印、带走,有的人在拿到他认为的“法律依据”后往往不再回头找你。教训甚多。    

十八.注意和当事人交谈时,要对当事人的陈述表示理解,对当事人的“冤屈”表示一下愤慨,然后再对案件中的难点发表看法。过早谈看法对你没有好处。    

十九.如果有可能,开庭时最好通知当事人听庭;如果当事人没空,也最好让其派员听庭,以便让其感受你为其案子所做的努力及所表达的观点。    

二十.把简单的案件复杂化,把复杂的案件简单化。反之接不到案子。    

二一.对当事人交办的事要有责任感,但随时作好与当事人翻脸的准备(心理、时间日程和经济等各个方面)!

年轻律师难以抗拒的十道魔咒  

中国戏剧出版社2005年12月出版、翟文明独著的《人一生要掌握的60个生活法则》一书,引题为“改变人一生的智慧书系”,封面的广告语是“汲取生活智慧,掌握成功之道,改变人生命运”,封底的广告语是“不可不知的黄金法则和人生智慧,不可不用的生存武器和成功方法”。尽管这60个生活法则均非作者原创,可能够将这么多生活法则汇集一书并作出阐述,作者功不可没,该书对读者也是颇有启发的。只是我在认真研读此书后,发现这些生活法则只能算是少数人的成功之道,而大多数人了解这些生活法则后恐怕只能对成功望洋兴叹。对于年轻律师来说,我发现其中甚至还存在难以抗拒的十道魔咒,现借题发挥如下:  

一、马太效应——富者越富,穷者越穷;强者越强,弱者越弱。年轻人初入律师行业时,相对于资深律师来说,总是处于相对贫穷和弱势的地位。经过若干年努力,年轻律师的业务收入一般会象滚雪球一样逐渐增大。但是,与此同时,资深律师由于起点更高,雪球会滚得更大。年轻律师与资深律师相比,收入差距可能不但没有缩小,反而进一步拉大,处于一种相对贫困化的尴尬局面。  

二、蘑菇定律——职业新人在成熟之前会像蘑菇那样,遭遇不公平待遇和经受不被重视的痛苦。年轻人即使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执业证书,并进入律所,仍然要从律师助理和实习律师干起。在成长初期,不可避免地要干些打杂跑腿的工作,处于边缘地位,人微言轻,不仅要受到资深律师的盘剥,而且也得不到客户的信任,就象被践踏的蘑菇或者无人知道的小草一样。  

三、木桶定律——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的水平取决于最薄弱的环节。成功律师往往将他们的成功归因于业务技能娴熟,这实际上不仅是对自己的美化,同时也是对年轻律师不负责任的误导。决定律师营业收入多少的因素在于是否能够获得足够的客户,而是否能够赢得客户主要取决于社会关系,与业务技能并不成正比。年轻律师如果没有足够有效的社会关系,业务技能再强也会英雄无用武之地。  

四、节俭悖论——节俭有时也是一种罪恶,奢糜有时也有贡献。年轻律师由于财富积累有限,节俭是无可奈何的选择。可是由于节俭,就难免在发展社会关系和提高业务技能等各方面投入不足,与财大气粗的资深律师的高投入相比,更加缺乏竞争力。而年轻律师如果想奢靡地投资,本钱又在哪里呢?  

五、路径依赖——事物一旦进入某一路径,就可能对这种路径产生依赖。年轻律师刚开始创业时,由于联系不到大客户,往往从小业务做起。诸如刑事的盗窃案和故意伤害案、民事的离婚案和人身损害赔偿案,都来者不拒。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长期在这种创收较少的业务中发挥和发展才能,很难因此带来创收更大的业务,相反会一条道走到黑,造成低水平循环。  

六、丛林法则——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现在的多数资深律师初入律师行业时,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时期,有相当的发展空间,律师业竞争并不激烈,即使不能发财,至少能够在律师界占有一席之地,生存无忧。而现在的年轻律师进入律师行业时,市场份额已经基本被瓜分,要想在虎狼当道的律师丛林中分得一杯羹谈何容易,要想出人头地更是难上加难。  

七、格雷欣法则——劣币有时反而能驱逐良币。律师之间的竞争手段,包括合法手段和不合法手段两个方面。对于年轻律师来说,在法学院接受的多是循规蹈矩的正面教育,进入律师界注重运用的是合法手段。然而,资深律师不仅能够熟练运用合法手段,而且善于运用行贿送礼等不合法手段的也比比皆是。白道黑道双管齐下的厚黑学,年轻律师与资深律师相比自然是望尘莫及,结果难免是忠诚老实的年轻律师更加吃亏。  

八、手表定律——更多选择、更多标准会让人无所适从。当可以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律师较少时,当事人通常会比较信赖律师,律师的职业声望相对较高。而当年轻律师不断加入后,可以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律师越来越多,当事人会发现律师的法律咨询服务内容各不相同,水平参差不齐,从而会降低对律师普遍的信任感,律师的职业声望也随之越来越低。

九、二八定律——80%的社会财富集中在20%的人手里,而80%的人只拥有社会财富的20%。在律师界也是如此,80%的律师业务收入集中在20%的成功律师手里,而80%的普通律师只拥有律师业务收入的20%。年轻律师即使足够努力,如果没有特殊的关系和非常的机遇,基本上只能加入拥有20%律师业务收入的80%的普通律师行列,个人收入也就非常有限了。  十、七年之痒——随着时间的推移,职业的新鲜感会丧失。年轻律师如果在创业阶段投入不足,自然难以做大。而如果在创业阶段投入过多的时间、精力,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出现职业衰竭。如果在创业阶段就已经在体力上和心理上出现了疲态,那么在以后漫长的律师执业生涯中,还会有多少的工作激情?与可能的收入下降相比,工作热情的衰退似乎更加可怕。  

写作本文并非是为了打击年轻律师执业的信心,而是为了让他们正视年轻律师执业的艰难,因为魔咒不会因为人们的无视而自行消亡。无论如何,面对现实,冷静分析,作最坏的打算,向最好的方向努力,总要比由于过于自信而在执业过程中屡屡碰壁好得多。

注:本文转自王奇迹律师博客,其询问引自中国律师网论坛,因作者不明,在此向作者表示感谢。有知道作者的朋友请转告,本人将注明

反思我的庭审经历(一)

10月25日开了第一次庭,这次开庭反映了我的很多不足.现在反思以下,从错误中学习. 一是庭审之前跟当事人的沟通不够,没有把握好自己的身份和责任.由于我跟我的当事人一直通过电话联系,很多事情没有说清楚,尤其是没有让他知道我的代理思路,以致让他在庭上出户我的控制.我没有告诉他那些该说,那些不该说,或者让他干脆不要说,做为一个专业的律师,自己是应该知道案子的轻重的,而当事人则不一定知道,因此,代理律师应该把自己的想法跟当事人充分沟通,让他的话左证你的关点,一定要律师主宰当事人,而不是有当事人主宰律师的庭申表现.至于在根本意见上,当事人与代理律师是要一值的,律师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这是职业律师最起码的职业道德. 让你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去帮助当事人,同时保持与当事人之间的一定距离,这时的律师才是最合适的,才有他独特的角色,独特的视角,才不会陷于案子中不能自拔,甚至毁了自己的职业前程.

记住:我是一个职业律师,我不同与当事人,不同与对方当事人,不同与法官,我有自己独到的见解,独到的立场,独到的身份,身份决定工作的内容,我所有的工作的都是为我的独到身份,独到的责任服务的.

 二关于庭审准备.由于经验不足,庭审的准备显著不足,表现有:

(1)证据没有编册,对证据的提交没有选择性,有利和不利的证据都提交了,有些证据反而为对方所用,证据提交的顺序也没有根据自己证明思路的逻辑顺序来;

(2)质证过于仓促,一方面对对方的质证太手下留情了,没有在真实性,关联性与合法性方面进行质疑,可以说真实性一般是不会出问题的,一方提交假证据的可能性有,但不大(限于民事案子),而关联性却大多可以找出瑕疵来,所以在真实性与合法性没有问题时,一定要在关联性上做文章.

(3)对庭审要有一个宏观的规划,但是我没有作好.自己要做的事的顺序,对方可能提出的证据观点要有所预测,如何回避不利,发挥有利的条件,要事先做个预测,目的是让自己的表现更从容一些,应对更有正对性一些.

(4)控制当事人的庭审表现不够,当事人遇到突发事件容易激动,容易扰乱秩序和代理律师的思路,这时候,代理律师要用合适的方式提醒当事人冷静,避免多言为对方所用以及激怒法庭.

(5)对证人的控制不够,在庭审之前没有跟证人沟通甚至预演,没有纤细的提醒证人不要多言,不知道的不要说,不利与自己的回避不说,警惕对方律师的询问,尤其是对方律师诱导性的提问.

(6)对法官的暗示领会不够,法官提醒当事人说话时,一定要让当事人说合适的话,顺着法官的理解案件的思路来陈述这个案子的事实,不要跳跃性太大让法庭理解不了. 下面要说的是法庭语言和法律文书. 我觉得自己比较欠缺的是语言表达能力,表达要有力度不要拖泥带水.有很都多地方需要注意.一是吐字要清晰,普通话要说好,某些发音不准的地方自己要有意识的改正,比如比较容易混淆的发音就要说慢一些说清楚一些;二是语速要适当,不要太快,要慢的让法官听清楚几下来,在强调的地方用重音慢速表达,次要地方中速说过去,整体的感觉是揄扬顿挫,铿锵有力.三是逻辑要清楚,要有条理,这就要求快速思考反映,快速想好思路,并且按照一定的层次顺序来说,这个尤其需要训练,只有思考的条理清楚才可能表达得条理清楚.还有一点,那时音量问题,声音要大,要洪亮,不要有学生时代的腼腆和羞涩. 上面是语言的技巧问题,是形式问题,而实体问题是如何使用合格的法言法语.质证用语,提问用语,程序性用语,代理词用语,辩论用语,这些是一个全新的学习领域. 我一直觉得自己不够职业化,问题之一是用语不够规范.要让自己尽快成熟起来,就要多学习用比较地道的语言表达有力的法律意见.这个是平时基本功的修当地民间工艺品厂的业务员,我的职业是积极地在城中寻找合适的商家推介特色的漆器、角梳、纸伞、绢扇、琉璃花瓶。厂里炼问题,一定要在平时加强修养,除了知识的积累,语言的掌握和运用更是法律人必须学会的,说白了,法律人就是在使用他充满说服力的语言让法庭接受你的见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文书的写作.我觉得自己在这个方面做的还好,好的文书必须是事实理由,证据和事实,主张和法理结合得很好.事实要有证据来支撑,证据要根据举证责任分担来组织,法律依据要根据要主张的诉讼请求来寻找引用分析. 条理要清楚,层次要分明,层次之间的逻辑要严密,整体效果是让法院觉得你为他门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 好的代理词和起诉应诉状是反复改出来的,一定在谋编布局,用语和表达方面精心体味,反复斟酌,以臻完善.

律师要换位思考(1)

10月份接的案子已经开了两次庭了,问法官要不要开下一次庭,法官说不确定.现在对这个案子告一段落,跳出来想一想,律师在办理一个案子中要具备那些心理技巧,尤其是如何明确自己的角色和责任. 律师首先是一个法律专家,以自己的专业技能为当事人利益服务.作为一方面的专家,就必须具备敏锐的专业视觉和嗅觉,能够很快的觉察出案子的症结所在.我个人觉得案子卡壳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大体上可以分为法律因素和非法律因素.法律因素主要是案子的证据和法律适用,这个比较客观的,律师可以通过努力编织有利的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法律适用则依赖与现行立法以及律师努力地寻找法律渊源来达到.英国的大法官丹宁勋爵说:法律人在一个案子中的作用是通过法学方法拂平法制大衣上的褶皱,以期待大衣符合它本来光滑干净的质地.个人以为,这种说法是比较妥却的.要拂平案件的褶皱,还原案件的本来面目,作出一个符合社会正义期待的裁判,是法官要做的事.律师要做的是要帮助法官抚平褶皱的工作做得更完美,甚至是替他们作好. 至于非法律因素,则包括案件恢复证据的难度等事实因素和当事人法律意识,律师个人能力等主观因素. 着类主观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案子的发展和结果.着是下文要谈的律师在办案中的非法律因素. 随想录进入法科学习已经两年有余,这两年中,真正学到的知识太少,很多时候在一种似是而非的麻木中放过了思考的机会,在整体的懒惰中放慢了进取的脚步,这一切造成现在学业不精,学习能力不强的局面,这不是我想要的.其实,自己一直把自己当作一个法律的虔诚信徒来要求的,做为一个法律人不得不有一种先于别人的忧患意识,进取意识,永远不妥协的精神,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种法律人的自我意识已经淡化,做为一个法律人没有了职业的敏锐和激情,可怕的堕落!!!! 在图书馆中浏览丛书,一种久违的渴望从心里涌起:向往一种平静的书斋生活,在书中栖息,在书中构建自己的王国.是的,这是一种极致的境界了,当学者不为名利所累,不为权势所折腰,醉心于学术,敢是怎样的洒脱啊.这是一种清澈的境界,没有多余的欲望的怂恿,没有肮脏诱惑的干扰,在书中找到自己真正的属性,真正的归属,如果有宿命,我想史书中已经有记载了,无须猜测,从容的做该做的事情把. 在我的生活中,有一个阴影,那就是轻易放弃.这种妥协的性格是我职业最大的敌人,如果一切都不去争取,不去尝试,又怎么能知道自己的潜能和极限呢?往往在小小的失败之后,气馁接踵而来,动摇,惶惶,脆弱,陷入心灵的低谷.这是一种向自己使命妥协的懦弱,法律人应该屏弃之,从现在起,向自己的懦弱开战,向自己容易妥协的性格开战,这种战斗应该伴随我学习和生活的全过程. 聪明的律师总是站在合适的当事人身边 这些天,我和诊所的同学一起在讨论一个问题:律师应该怎样选择当事人? 这个问题在现实中也许根本就不是一个问题,因为有律师甚至由于案源萎缩而转行去做其他的工作了,但是对于一些业务能力强案源广泛的律师而言,确实存在挑选当事人的问题;而对于年轻的律师来说,选择当事人是成功的一半.选择什么样的当事人和选择什么样的案子,是一个路径选择的大问题,路径问题又关系到以后的发展问题.因此根据路径依赖理论,年轻律师更应该好好考虑选择怎样的当事人和准备接什么类型的案件. 我个人觉得年轻律师在刚出道的时候,为了生计和增长经验的需要,可以接一些低端的案子,比如劳工案子,损害赔偿案子,但是一旦在律师业务上有一定的历练的时候,就应该转向自己专攻的含金量较高的案子.如果律师是法学硕士毕业的话,专攻方向就更明显了,比如房地产,证券,知识产权等.案子的选择决定当事人的选择,对于代理律师而言最好的当事人是听话的当事人.律师应该在他所从事的领域作到一个专家的水平,同时应该有快速学习获取新信息的能力,保持与外领域的兼容和沟通,并且恪守职业道德,为当事人谋取最大的利益.律师有能力为当事人设计最好的路径去实现目的,因而当事人要信赖律师,当事人的信赖是对律师勤奋工作最好的鼓励. 如果律师不能驾御当事人,当事人太有个性,当事人对律师不信任,那么律师在反省自己的技能和表现的同时,应该考虑重建与当事人的关系.如果重建失败,最好解除委托.没有信任的代理只会让律师吃力不讨好,败坏了自己的声誉. 总而言之,律师应该站在合适的当事人身边! 青年律师成长过程中有一个"二五八"的过程:     

"二":青年学子大学毕业进入律所,用两年左右的时候学习律师的基本技能.完成所谓由"知识的境界"向"技术的境界"的转变.将所学的知识与特定领域的信息相结合,开始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给社会创造财富也学着独立生存.     

"五":进入律所,通过司法考试,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学习律师的基本技能后,一般再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逐渐开始积累律师业务的经验和人生的阅历,并开始将兴趣关注于某一个或某几个特别的领域.二十七八时人开始成熟,对未来的生活开始有一个较现实与明确的计划.     

"八":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对自己所专注的领域进入深入研究,使自己在某些领域的知识\技能\人脉积累都日臻成熟.而此时青年律师亦恰逢而立之年左右,开始比较稳定地开始自己的律师职业.     人的成长无法超越过程.成长的过程需要积累和忍耐.急功近利可以理解,但注定是要坏事的.从容不迫,水到渠成,是律师发展的良好心态.急不得,也急不来.


对安乐死的态度

三月 15th,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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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还不容易,何必麻烦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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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ullog.cn/blogs/chjguancha/archives/32607.aspx


20070315

三月 15th,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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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看了《时尚女魔头》。还行。

这样的女老板才是成功的典范,一切行为正当而且干净利落。

不喜欢这样的女子,没有什么理由,就是不喜欢!


<当我们与萨福在一起>--- 肯尼斯·雷克斯罗斯 [美] 马永波 译

三月 14th,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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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与萨福在一起>

            肯尼斯·雷克斯罗斯 [美]              马永波 译
[作者简介]肯尼斯·雷克斯罗斯(Kenneth  Rexroth,1905-82),生于印第安纳州的南本德,1982年六月于加利福尼亚的蒙特西托逝世。他不仅是作家,还是翻译家、评论家和哲学家。他从十七岁起成为高产的画家和诗人。此后周游西部。四十年代后期发起“旧金山文艺复兴”,到了五十年代又对“垮掉一代”发生很大影响,被誉为“垮掉派教父”。其实他的影响和才华要超过垮掉派运动本身。其诗展现了西部自然的壮丽荒莽,后期则更多地融入了东方文化和中国古典诗歌的启示,摒弃雄辩而趋于“直呈”,充满了澄静的智慧。他曾翻译日本和中国古典诗歌,取中文名字为王红公。

“……凉爽清流边
风声簌簌在苹果树梢
片片颤抖的绿叶
倾泻下沉沉睡意……”

我们躺在新英格兰一座荒凉农庄
满是蜜蜂的废弃果园里,
夏天在我们的发中,夏天的气味
在我们成对的身体中,
夏天在我们的嘴里,夏天
在这个死去的希腊女人
明亮的、断断续续的诗句中。
停止阅读。向后斜。把你的嘴给我。
你的优雅美如睡眠。
你如波浪向我涌来
在睡眠中移动。
你的身体穿过我的大脑展开
像一只鸟充满了夏天;
不像一个身体,不像一件单独的东西,
而是像一个光轮,盘旋在
世界万物之上。
向后斜,你的美丽,
美如你睡眠中
交叠的双手。

我们在午后变老。
在我们的果园里,我们
和她现在一样老,闪光的灰尘
消散在那遥远的海上
在浪峰上闪烁
或者给骨螺壳染上污点。
古老的农庄在我们周围沉寂下来
只有盛夏蜂巢中的骚乱。
在那些遥远的岛上,
神庙已经倒塌,大理石
呈现野蜜的颜色。
那曾经围绕她们的花园
什么都没有留下,还有那茂盛的
印满分趾蹄印的草坪。
只有海草挣扎在
粉碎的石头上
开裂的台阶上,
只有海的蓝色和黄色,
和远处海湾对面悬崖的红色。
向后斜。
她的记忆现在传递到我们的唇上。
我们的吻穿过夏天的混乱
落在我们的乳房和大腿上。

积云巨大的金色圆顶
在飒飒起伏的树林上升起。
天空压迫着大地。
霹雳在群山上炸裂。
远远的,在阿迪朗达克山上,
闪电颤抖,在明亮的天空
几乎无形,灰色衬托着紫罗兰色,
鼓胀的云彩深沉的阴影。
暴风雨阳刚可爱的毛发
擦拂着隆起的地平线。
脱掉你的鞋袜
我要亲吻你可爱的双腿和双脚
当它们半埋在
盛夏芬芳的花丛。
脱掉你的衣服。我将把你
夏天蜂蜜味的身体压在
灼热的土上,盛夏被压倒的
辛辣的草上。让你的身体下沉
像蜂蜜穿过夏天
灼热的颗粒状手指。

休息。等待。我们有足够的时间。
用你的嘴亲吻我
湿润而粗糙,你的嘴尝到了
我的肉体。再给我朗读
那诗句,那语言扭曲的音乐
它完全是别人的,它本身就是一件艺术品。
再给我读读那些孤立、尖锐的词语
被古老的文法家拯救下来
阐明更古老的死者
词形和词尾的变化。
向后斜倚着我,
你擦伤的肩膀压迫
我身上潮湿的毛发。
再次亲吻我。可爱的语言学家,你以为
在这世界上离格是不可能的。
这里没有人能帮我们。
我们必须彼此帮助。
风慢慢地平息下来;
在树木茂密的山顶转向;
峡谷中传来声音。这里,
我们彼此隔绝;
这果园外面孤独一片,
整个世界孤独一片。
不要让任何东西侵扰
这个日子的孤绝,
这些词语,孤独在死者的舌头上,
这座果园,躲开了事实和历史,
这些阴影,混合在夏天的光中,
超越世界的相互依存,一起孤独。

不要再交谈了。不要再说话。
不要打破寂静
直到我们彼此厌倦。
让我们的手指像钢铁一样
雕刻我们身体黄金的轮廓。
不要说话。我的脸沉入
你头发凝结的夏天。
蜜蜂停下时发出的声音。
寂静像一朵云落下。
安静。让你的身体
消失在完满的夏天
那寂静的敬畏之中——
后退,后退,无限地远离——
我们的嘴唇因静止而虚弱无力。

看。太阳已经落下。
现在有琥珀色的长长光线
落在老苹果树
破裂的树干上。
我们的身体彼此靠近
仿佛在睡眠中移动;
立即被充满被耗尽,
当夏天靠近秋天,
当我们,和萨福一起,靠近死亡。
我的眼睑在你披散的头发的秋天里
沉入睡眠。
你的身体在我的臂弯中
在睡眠的边缘移动;
仿佛我怀中抱着的
是一只鸟
充满了夏日黄昏的天空。

1944年


新居

三月 12th,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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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进取的,就应当放弃。